首页 > 行业协会商会 > 党的建设
南京市出台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
来源:南京社会工作   2026-02-13  

近日,南京市委社会工作部印发《南京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脱钩及直接登记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提名、审核、选举、任职、监督、退出各环节工作,为全面加强负责人队伍建设、促进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办法》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行业协会商会工作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与行业协会商会自主选人用人相统一,坚持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依法依规,由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工作,市级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党委)协助做好初审等有关工作。

《办法》明确负责人任职条件,明确政治立场、专业能力等方面要求,列明不得提名的10种情形,防止“带病入会”。规范提名审核流程,明确申报、初审、核准的人选审核流程;规范选举任职程序,明确选前公示、投票选举、任前公示、选后备案等要求;规范监督管理,实行理事长(会长)年度述职评议,明确免去负责人职务的具体情形和不适宜继续任职负责人的处置办法。实行负责人任职谈话制度,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民主选举、负责人依法履职。

为增强《办法》可操作性,市委社会工作部同步制定《南京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工作指引》作为附件一并印发,细化负责人审核流程等具体事项,便于任职管理规范开展,切实提升任职管理规范化水平。

来源:行业协会商会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