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两法”)正式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两法”精神,南京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启动“两法”宣传活动。从秦淮河畔到扬子江滨,广大社会工作者积极响应,迅速掀起学习贯彻“两法”的热潮。
即日起,“南京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推出“社区工作者谈‘两法’”栏目,将镜头与笔触对准一线,邀请多位社区工作者结合日常走访、矛盾调解、民主议事等具体工作,谈认识、讲体会、话落实。通过记录这些来自基层最真实的声音,全面展示南京社会工作者如何准确领会“两法”核心要义,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破解社区难题、服务居民群众的强大动力,切实以法治力量赋能基层治理现代化,让“两法”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余 昊

职 务:
秦淮区中华门街道曙光里社区社工。
个人简介:
余昊,南京市秦淮区中华门街道曙光里社区社工,负责老龄、双拥、人防等工作。先后获评全国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奉献奖、江苏省优秀红十字志愿者、“秦淮好人”等荣誉。
个人箴言:
法理为尺,丈量社区治理的广度;情理为墨,晕染邻里守望的温度。在每一次依规办事中彰显公正,在每一次倾情服务中传递温情。
学习体会:

余昊向居民开展法治宣传,将法治精神融入基层治理。
作为一名扎根基层的“90后”社区工作者,我始终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服务为宗旨。新修订的“两法”颁布实施以来,我深入学习、积极践行,将法治精神融入社区治理,努力成为居民信赖的“法治贴心人”。
深学细悟,筑牢依法履职根基
“两法”修订后,我第一时间系统学习,重点研读涉及居民自治、民主管理、服务保障等条款。积极参加街道专题培训,撰写学习笔记,并在社区例会上分享心得。我深刻认识到,“依法组织开展社区服务,保障居民合法权益”是法律要求,更是服务底气。对法律的敬畏,成为我依法办事、依规服务的根本遵循。
以法为据,规范老龄服务管理
在老龄工作中,我严格按照“两法”关于保障老年人权益的要求,精准落实尊老金发放和居家养老服务。通过电话、入户等方式,为年满80岁老人申请尊老金;季审工作中,严格对照法规要求,及时注销去世或迁出人员,做到“应享尽享、应退尽退”。对社区242名五类老人,我逐户走访、分类建档;针对60名拒绝服务老人,严格留存拒绝服务书或音视频证据,确保工作有据可查。一次回访中,有老人反映养老机构“只送东西未服务”,我第一时间核实,依据“居民委员会有权监督服务质量”的精神,督促机构重新服务,切实保障老人合法权益。
依法组织,提升自治动员能力
落实“两法”中“组织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要求,我广泛动员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积极投身社区“红十字博爱家园”建设,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应急救护培训、防空演练等活动。在双拥工作中,依法对2名优抚军人和9名企退两参人员进行常态化走访联系,确保优抚政策落地落实。
依法服务,守护特殊群体权益
我始终牢记“两法”中“保障居民基本生活服务”的要求,特别关注空巢独居老人。主动结对帮扶多位高龄独居老人,常态化开展“陪医送诊”服务。张爷爷需定期复查高血压,钱奶奶腿脚不便要去医院拿药……只要老人有需要,我随时陪同,全程代办挂号、缴费、取药等事务,被老人们亲切地称为“贴心小余”。一次走访中,发现独居老人家中有用电隐患,我立即联系维修,并依据“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反映居民意见”的规定,推动同类问题排查整改,用贴心服务传递法律温度。
从学习“两法”到践行“两法”,我用扎实工作、真实数据、真挚情感,诠释着新时代社区工作者的责任担当。法律是冷的,但服务是热的。把法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真正把服务做到居民心坎上。
吕金兰

职 务:
六合区白果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个人简介:
吕金兰,深耕社区工作20余年,打造“白果好家风”家风馆、“银发党员工作室”、“开心果少儿朗诵团”、博爱家园等多个为民服务品牌。先后获得“江苏省三八红旗手”“江苏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个人箴言:
学法于心,践法于行,守土有责,服务为民。
学习体会:

吕金兰以 “两法” 为根本遵循,用心用情倾听居民诉求,推动法治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
作为白果社区党总支书记,我始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根本遵循,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社区治理全过程,以党建引领强根基、以法治赋能破难题、以服务为民践初心,推动“两法”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用心用情守护辖区居民幸福生活。
以法铸魂强引领,筑牢基层治理“红色根基”
坚持党建引领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将“两法”学习宣传融入社区党建各环节,推动基层治理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
搭建“街道—社区—网格—楼栋”四级责任体系,严格以“两法”规定为准则,明确各级治理主体职责,推动治理力量下沉,确保社区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深化“党建+多方联动”模式,严格落实“两法”关于整合社会资源、推进基层共治的要求,统筹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资源,连续三年成功争取区级公益创投项目。2025年启动“银龄聚力·家社共融——白果社区家风促治理服务项目”,挖掘19名党员、群众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开展志愿者法治与服务技能培训150人次,让法治理念成为共建共治共享的思想共识。依托“一班两室”协商议事机制,常态化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引导居民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意识,推动“两法”精神入脑入心。
以法破难解民忧,激活自治共治“内生动力”
针对社区治理难点堵点,我始终以“两法”为标尺,依法破解矛盾、规范自治流程,切实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星河枫园小区近1000户居民曾长期受物业履职不力困扰,年投诉量近300件,居民反映强烈。作为党总支书记,我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基层自治相关精神,认真履行社区指导协助业委会成立的法定职责。组织社区“两委”成员开展3个多月入户走访调研,耐心向居民解读“两法”中关于基层自治、居民权利的相关条款,提前化解居民自治意识薄弱、意见分歧突出等问题。动员4名党员主动参选业主委员会,严格依照“两法”规定,坚持民主协商、依法议事,妥善化解筹备组建中的各类矛盾纠纷,顺利推动小区业委会依法成立,切实为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物业服务与治理保障。
以法惠民优服务,擦亮家风治理“法治名片”
坚持以民为本,将“两法”精神与社区服务、家风建设深度融合,让法治温度浸润民心。
聚焦民生实事,严格按照“两法”关于基层服务、基层自治的要求,主动对接市房产局、区妇联等多个部门,推动龙海花园南苑闲置桥下空间“微改造”。通过“金点子”信箱广泛征集居民建议30余条,严格遵循居民自治原则反复打磨改造方案,耗时8个月将其打造成集协商议事、便民服务、家风传承于一体的邻里共享空间。深化“白果好家风”建设,将“两法”宣传与家风教育有机结合,通过家庭议事会、好家风志愿服务等形式,引导家庭依法参与社区治理。以老党员王洁为标杆,开展“身边好人”评选,让好家风成为化解矛盾、润滑治理的“软实力”。
从学法到用法,从普法到自治,白果社区在“两法”指引下,走出了一条党建引领、法治护航、家风润心的基层治理新路径。法律是底线,服务无止境。把法治精神融入点滴实践,才能真正把社区建成居民安心、舒心、暖心的幸福家园。
张婷婷

职 务:
花山村党总支委员、村委委员、妇联主席兼团总支书记。
个人简介:
张婷婷,于2014年来到高淳花山村,主要负责妇联、共青团等工作。她扎根社区一线,依法履职尽责,用心用情做好基层服务工作。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南京市最美社区工作者”“南京好市民”等称号。
个人箴言:
学法于心 用法于行 服务于民。
学习体会:

张婷婷以 “两法” 为根本遵循,开展助农直播推广本地特色农产品,以法治思维赋能乡村振兴。
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以“两法”为根本遵循,将法治思维贯穿基层治理、妇女儿童工作、青年服务与村“两委”换届全过程,做到学法于心、用法于行、服务于民,以实干担当展现基层干部的责任与担当。
在“两法”学习与宣传中,我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系统梳理村民自治、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核心条款。累计参与法治培训6次,自主开展“两法”进村、进家庭宣讲活动9场,覆盖村民500余人次。结合妇女、青年群体特点,用通俗语言和身边案例讲解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依法参与村务、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让基层法治理念真正走进千家万户。
依托“两法”赋予的基层自治组织职责,我牵头建立本村妇女、儿童、老人信息台账,积极为生活困难家庭申请补助4万余元,为辖区内10名困境儿童认领微心愿,为越南籍学生对接本地上学事宜。大力推动家风建设和和美家庭创建,参与妇女群众达300余人次,显著增强了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在矛盾调解中,我运用法治方式成功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纠纷16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在村“两委”换届工作中,我主动担当、全程参与,严格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推进各项流程。负责选民登记、政策宣传、会议组织、资料整理等工作,累计入户走访280余户,核对选民信息3200余人,确保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积极向群众宣传换届纪律与法律要求,引导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保障换届工作圆满完成。
我始终坚持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积极参与村级事务协商、村务公开、民主评议等工作,推动村级治理更加规范有序。扎根基层、默默奉献,把法律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实际成效,用责任守护妇女儿童权益,用热情凝聚青年力量,以实干实绩诠释一名基层干部的初心使命。
法律是准绳,服务是底色。把法治精神融入每一天的点滴工作,才能真正成为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的“贴心人”。
来源: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