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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法”学习|社区工作者谈“两法”(八)
来源:南京社会工作   2026-05-29  

编者按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20261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两法”)正式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两法”精神,南京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启动“两法”宣传活动。从秦淮河畔到扬子江滨,广大社会工作者积极响应,迅速掀起学习贯彻“两法”的热潮。

即日起,“南京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推出“社区工作者谈‘两法’”栏目,将镜头与笔触对准一线,邀请多位社区工作者结合日常走访、矛盾调解、民主议事等具体工作,谈认识、讲体会、话落实。通过记录这些来自基层最真实的声音,全面展示南京社会工作者如何准确领会“两法”核心要义,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破解社区难题、服务居民群众的强大动力,切实以法治力量赋能基层治理现代化,让“两法”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沙静芳

职      务:

栖霞区幕府山庄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个人简介:

沙静芳自2001年起扎根幕府山庄社区二十余年,坚守老旧社区治理一线。先后获评全国三八红旗手、江苏省三八红旗手、南京青年五四奖章、南京市三八红旗手、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入选全省第二批“千名领先”村(社区)书记。

个人箴言:

担当如磐,初心似炬。把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把社区的“微治理”做成基层的“大文章”,就是对“为人民服务”最朴实的注解。

学习体会:

沙静芳把法律要求转化为服务群众的暖心举措,在常态化社区活动中传递关怀。

作为一名基层社区书记,我始终将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作为工作的根本遵循,坚持学深悟透、知行合一,把法律精神融入社区服务和治理的每一个环节,用法治思维破解老旧小区难题,以实际行动诠释责任与担当。

带头学法,让法治精神扎根社区

深耕基层多年,我深刻认识到,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是规范基层自治、保障群众民主权利的“指南针”。为让这部法律落地生根,我带头系统研读条文内涵,结合社区老旧小区实际,梳理出民主协商、公共空间管理、群众权益保障等核心应用场景,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居民代表开展专题学习宣讲,带动形成“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我始终坚信:只有让居民成为社区治理的主角,工作才能走深走实。

民主协商,用法治方式破解治理难题

在组织法的实践应用中,我将民主协商、居民自治的要求落到实处。针对社区6幢楼地下室公共空间被杂物侵占的问题,依据组织法中“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规定,牵头召开居民代表大会3场、楼栋长会议5场,广泛征求500余户居民意见,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面对独居老人等特殊群体的实际困难,我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上门帮扶,累计参与清理30余人次,清理公共空间2400平方米,推动建设社区活动室4个,让闲置空间成为居民的“暖心阵地”。这一做法也成为社区践行组织法、推进居民自治的典型案例。

创新模式,凝聚多方力量共治共享

依托组织法指引,我创新打造“幕府1+3+5党群一家亲”基层治理模式,以党建为引领,激活群众力量参与社区自治。依据组织法中“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联动多方力量”的要求,培育百余名社区志愿者骨干,引导他们成为小区改造宣传员、环境维护监督员、邻里帮扶暖心员。同时,聚焦妇女儿童、特殊群体等重点人群,精准对接民生需求,推出一系列暖心服务。

推动“残疾人之家辅助性就业项目”落地见效,以手把手教授家政、手工等技能,帮助20户特殊家庭实现增收3万余元。还利用社区闲置空间养殖面包虫,与红山动物园建立稳定供销渠道,让特殊家庭靠双手增强生活底气。

从学法到用法,从议事到实干,我将继续以组织法为指引,把法治精神融入每一次协商、每一件实事,让社区更有序、服务更温暖、居民更安心。

庞思思

职      务:

建邺区凤栖苑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个人简介:

庞思思先后在长虹路社区、蓓蕾社区、明园社区工作,现任凤栖苑社区服务中心主任,主要负责助老助残工作。

个人箴言:

以法为纲,以爱为翼,守助残初心,筑社区温情。

学习体会:

庞思思系统学习“两法”精神,以集中研学、实地践行的方式提升法治履职能力。

近期,我系统学习了“两法”,并结合社区城市社区定位以及江苏省首个残疾人友好社区建设实际,重点深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兼顾《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基层治理的共性要求,将法律精神与助残特色、民生服务深度融合。通过集中研学、实地践行、总结反思,我提升了法治履职能力,也推动法律条款转化为残疾人友好社区建设的实际成效。现将学习体会及具体应用总结如下。

学深“两法”明方向,锚定助残治理法治底线

两法”是基层治理的根本遵循。其中《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了城市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定位,对特殊群体关爱、社区公共服务作出明确规定,为社区残疾人友好建设提供坚实法律支撑。

过去推进助残工作,虽有热情和举措,但在流程规范、权益保障上仍有不足。此次学习中,我牵头组织社区“两委”成员、社工开展专题学习,带头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特殊群体保障、民主协商、居务公开等核心条款,整理适配社区助残工作的重点条款28条,带动全体工作人员树立“依法助残、规范服务”理念,彻底改变“凭经验推进”的模式,让残疾人友好社区建设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前行。

践行“两法”显担当,深耕助残服务实效

我始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为指引,将法律要求转化为助残工作实绩,牵头推动残疾人友好社区提质升级。

依托法律中“关心关爱残疾人、办理社区公益事业”的要求,我牵头对社区持证残疾人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建立“一人一卡一档”全覆盖帮扶体系,推动成立红哨助翼志愿服务团队,联动爱心企业、社会组织搭建助残服务平台。期间,牵头完善残疾人友好广场、盲人读书角等阵地,组织剪纸、康复训练等常态化活动20余场,惠及残疾人280余人次。

在个人履职方面,我主动担当,推动残疾人从“被动接受服务”转变为社区治理的“主人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民主协商相关规定,牵头设立残健圆桌议事会,每月组织残疾人代表、居民代表共商社区助残事宜,累计召开议事会12场,收集残疾人诉求56条,办结率100%。针对残疾人反映的“出行不便、就业困难”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辅助性就业培训8场,帮助15名残疾人实现灵活就业;推动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全部完成无障碍改造,解决残疾人出行难题。同时,我带头开展入户走访,每月走访困境残疾人15户以上,帮助3名重度残疾人解决养老照料、康复护理等实际困难,用实际行动践行法律要求。

此次学习“两法”,是一次思想的锤炼,更是一次行动的鞭策。今后,我将持续深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学习与践行,兼顾“两法”共性要求,以更务实的作风、更专业的能力,深耕残疾人友好社区建设,持续优化助残服务体系,推动残疾人更好参与社区治理,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努力将凤栖苑社区打造成残健共融、法治有序、服务暖心的示范社区,以实际行动践行社区负责人的责任与担当。

王  惠


职      务:

秦淮区红悦社区党委书记。

个人简介:

王惠自2003年进入社区工作,现任红悦社区书记。先后荣获南京市“三八”红旗手、秦淮区优秀社区书记、秦淮区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称号。

个人箴言:

以诚待人,以善立身,用心做事。

学习体会:

王惠以法治学习为引领,带动志愿队伍规范化建设。

20261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施行。我第一时间系统学习法律精神,将依法履职、为民服务的法定要求转化为治理实践,用法治思维破解难题,推动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稳步提升。

依法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治理正确方向

《居委会组织法》明确规定“坚持党的领导”是社区治理的根本原则。我严格落实法律要求,将党的领导贯穿社区工作全过程。建立社区党委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必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完善“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居委会年度工作计划、惠民项目安排等均按程序提交党组织审议;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强化党组织对居委会工作的领导把关。组织“两委”成员开展法律专题学习12场,确保社区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在正确方向上推进。

依法服务一老一小,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居委会组织法》将“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列为居委会首要职责。我聚焦“一老一小”重点群体,依法落实服务责任。针对社区老龄化率超30%的实际,依据法律关于“兴办服务事业”的规定,引入专业养老机构,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120余位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服务;开设“四点半课堂”,依法组织志愿者、链接辖区资源,为双职工家庭子女提供课后托管。建立“民情日记”制度,每月走访独居老人、困境儿童不少于20户,将法律规定的“服务群众”职责落到实处,让居民感受到法治温度。

依法组织民主协商,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居委会组织法》赋予居委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等法定职能。我依法履行调解职责,将民主协商贯穿治理全过程。针对苏家桥商圈200余家商户带来的占道经营、噪音扰民等问题,依据法律关于召集居民会议的规定,牵头成立商户自治联盟,建立“社区—商户—物业—居民代表”四方议事机制,累计召开议事会15次,依法协调解决矛盾27起。在调解一起餐饮商户油烟扰民纠纷时,组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依据法律程序促成商户加装油烟净化设备、定期清洗管道的共识,实现依法调解、定分止争。

依法落实居务公开,保障居民民主权利

《居委会组织法》明确规定“居民委员会实行居务公开制度”。我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规范。抢抓江苏省智慧社区建设试点机遇,在“智慧红悦”小程序开设“居务公开”专栏,将社区重大事项决策、惠民政策落实、财务收支情况等依法实时公开,居民动动手指即可查阅监督。安装139个物联网感知设备,对井盖积水、垃圾满溢等情况自动识别预警,用科技手段提升依法治理效能。建立居民意见收集反馈机制,依法回应群众诉求,切实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从学法到用法,从规范到精细,我将继续以新修订的《居委会组织法》为指引,把法治精神融入每一次议事、每一件实事,让社区治理更有秩序、为民服务更有温度。

来源: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